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贺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2日
贺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在全区推动“城市双修”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双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抓紧治理城市病,抓紧补齐城市短板,抓紧推进生态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塑造风貌特色,加快打造“山水园林长寿城”。
二、工作目标
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市“城市双修”任务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生态和城市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品质大幅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风貌特色得到彰显的城市发展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贺州市“城市双修”工作,成立贺州市“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 冠 市长
副 组 长:廖和明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育智 副市长
成 员:陈展维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小燕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洪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瑜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蒲圣南 市财政局局长
罗巧科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 坚 市环保局局长
卢成军 市住建局局长
陆善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岑可乾 市水利局局长
张贤才 市林业局局长
张达河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陈文珍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昌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农崇巍 市工商局局长
李夏经 市规划局局长
许教明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武丽华 市法制办主任
罗扬生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黄源就 市生态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梁 勇 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左朝蔚 市生态新城(桂台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黄卫东 粤桂县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吴 航 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秦 敏 贺投集团董事长
邹雄斌 农投集团董事长
邹贵惕 城建集团董事长
朱学辉 交投集团董事长
潘达超 旅实集团董事长
张建斌 矿投集团董事长
雷少华 八步区区长
朱建军 平桂区区长
陈书莹 钟山县县长
李裕科 富川瑶族自治县县长
邓少华 昭平县县长
“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双修”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作指导、统筹协调、整体安排、督促落实,议定相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事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展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昌云、卢成军、黄坚、李夏经、许教明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同时,市“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
(一)生态修复工作组
组 长:黄昌云(兼)
副 组 长:唐金戈 市环保局副局长
梁志勇 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飞鹏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帮志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强宗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综合执法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管委会、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市贺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集团、旅实集团、农投集团、矿投集团,城区政府。
(二)城市绿化提升及旅游慢行绿道建设工作组
组 长:黄昌云 (兼)
副 组 长:李帮志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 晖 市规划局副局长
陆小毅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管委会,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市贺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集团、旅实集团、农投集团、矿投集团,城区政府。
(三)城市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组
组 长:李夏经 (兼)
副 组 长:李 晖 市规划局副局长
欧阳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炳荣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林飞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管委会、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市贺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集团、旅实集团、农投集团、矿投集团,城区政府。
(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复工作组
组 长:张达河 (兼)
副 组 长:胡庆生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市博物馆馆长
欧阳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市贺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集团、旅实集团、农投集团、矿投集团,城区政府。
(五)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广告牌匾和亭棚整治工作组
组 长:黄昌云 (兼)
副 组 长:黄炳荣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欧阳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林飞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刘飞鹏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工商局、综合执法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管委会、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市贺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集团、旅实集团、农投集团、矿投集团,城区政府。
(六)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组
组 长:许教明 (兼)
副 组 长:易 江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林飞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欧阳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炳荣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法制办、生态新城管委会、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管委会、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市贺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集团、旅实集团、农投集团、矿投集团,城区政府。
四、任务分工
(一)生态修复方面
1.推进贺江岸线(城市段)生态保护。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贺州贺江市区段景观区域规划》,完善贺江城市段保洁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工作,严格保护贺江水系和沿岸生态环境,开展贺江范围(城市段)内的生态修复工作。(由生态修复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
2.加强水体修复。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突出抓好贺江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重点推进排洪河改造工程项目,力争实现市区污水直排口全部截污,实现贺江流域市区段截污管网全覆盖,基本解决贺江沿岸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加快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由市生态新城管委会牵头,全面推进金泰湖和永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由市水利局负责贺州市龟石饮用水源保护。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加快推进贺江流域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生态养殖。
3.加强山体修复。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开山炸石、采矿及采砂等破坏山体的行为。由市林业局牵头,加大对在山体区域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推进建成区范围外破坏山体的生态修复工作。(由生态修复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
(二)城市修补方面
1.推进城市绿化提升及旅游慢行绿道建设。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进一步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坚决取缔违法占用绿地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突出抓好城市休闲旅游景观类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骨干道路整体绿化彩化美化景观效果提升。由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加快推进姑婆山生态景区创5A建设。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利用贺州市主城区周边山体、水体的资源优势,加快打造完善爱莲湖公园、园博园、大钟山公园和北堤公园等一系列融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生态公园。
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贺州市“城市双修”总体规划》和《贺州市城市绿道与慢行交通专项规划》,充分借鉴国外旅游城市先进经验,探索通过人行绿道、引导线和指示牌的规划建设,将居民小区、酒店、公园、景点、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等连接起来,方便市民游客,改善出行体验。由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加快建设百里贺江生态示范带。由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共同推进贺州市旅游休闲慢行绿道网络建设。(由城市绿化提升及旅游慢行绿道建设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
2.实施城市建筑风貌改造提升行动。由市规划局牵头,结合我市已有的研究实践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色彩的规划设计,着力解决我市城市建筑色彩主色调及建筑外墙色彩整体协调问题;着眼于保护贺州独有的“城—景交融”的风貌特色和保持贺州独有的历史环境风貌,开展城市天际线和街道立面改造相关规划的研究,并由各相关城区政府抓好组织实施。由相应城区政府牵头,大力推进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加快实施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提升老城面貌和功能品位。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城市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计划,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片区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升老旧城区居住质量,打造具有高品质、富有活力和人文内涵的城市公共空间。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城区参与实施,持续抓好小街小巷、集贸市场、无物业小区的管理和改造提升。(由城市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
3.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做好文物遗址保护修复,开展名人故居修缮开放。由昭平县牵头,组织编制《黄姚古镇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专项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整体保护,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工作。由市旅游发展委牵头,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加快推进黄姚古镇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改造。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示工作。(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复工作组负责协调)
4.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广告牌匾和亭棚整治。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实施城市交通优化和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全面完成市区道路整治,对城市重点建筑立面、主次干道、主要立交桥等进行亮化提升改造。进行城市易涝点消除,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城镇公共厕所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等。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贺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对广告牌设置的位置、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规定;对全市现有广告牌和亭棚的审批、设置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大力拆除乱搭乱建、侵占绿地、侵占道路等违规设置和审批到期的广告牌、亭棚。(由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广告牌匾和亭棚整治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
5.加大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强力开展“两违”清理整治行动,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属地网格化管理机制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年内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体制机制。重点拆除棚户区改造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敏感生态区域、城市修补区域、国土资源部卫星图斑区域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方面的违法建筑。(由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
五、实施步骤
贺州市“城市双修”建设项目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上旬)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包括规划建设管理、各类管理维护等长期机构),落实人员、责任、经费来源。
2.宣传发动,安排部署,2018年7月上旬前完成“城市双修”工作方案的制定,明确工作重点、分工和阶段性任务,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和督促。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2020年11月底)
1. 2018年10月前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各牵头单位完成各分项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2. 2018年12月底前,所有示范项目建设全部启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竣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进行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
按照“全面部署、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落实各项保障机制,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新格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城市双修”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持续推进、不断完善、不断提升的创造性工程。各有关单位和城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城市双修”工作对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建设贺州“山水园林长寿城”、促进贺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严格按照“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将“城市双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确保“城市双修”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要通过集中宣传、广泛发动,全面营造全市“城市双修”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单位带好头、干部作表率、市民见行动。同时,要开设专题专栏对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增强群众大局意识,营造全民关心、全民配合、全民参与“城市双修”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协调配合,注重实效。
“城市双修”项目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和城区必须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城市双修”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坚持把“城市双修”工作与城市环境整治相结合,与特色小镇建设和城乡风貌改造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推进“城市双修”工作试点项目建设,促进城市环境品质逐步提升和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四)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1.定期例会制度。市“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听取项目进度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信息报送制度。各牵头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台账,按照月报制度要求,每月20日前将建设推进情况(包括项目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上报“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牵头单位负责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3.资金保障机制。各有关单位和城区政府要将“城市双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在保证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市、县(区)两级要主动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投入资金到“城市双修”项目建设。同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和城区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互惠互利参与“城市双修”试点项目建设,为“城市双修”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贺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的要求,制定各自牵头负责的分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压实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督促和推进。“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项目推进过程、任务节点完成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和限期整改,并将“城市双修”工作专项督查结果和考核情况作为各有关单位和城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确保我市“城市双修”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贺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任务分解表
2.贺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试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