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
内容 |
任务要点 |
责任主体 |
市牵头单位 |
市配合单位 |
一、增点 |
1.到2020年,建成自治区核心示范区15个;建成县级示范区30个、乡级示范园150个,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示范点。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二、扩面 |
2.对已经建成的自治区核心示范区,要从核心区向拓展区、辐射区延伸扩面;在产业发展上要覆盖农、林、牧、渔业等各类产业;力争2020年示范区总面积达到27万亩以上,达到全市耕地面积的11%、二轮承包面积的22%以上。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水果办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三、提质 |
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农产品初加工率达70%以上,精深加工水平不断提高。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农业局
市工信委 |
4.健全示范区冷链物流和仓储配套设施。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供销社 |
5.大力推进示范区“三品一标”生产和认证。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6.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工商局 |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7.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财政局 |
8.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标准化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加强质量安全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
9.进一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把优质农产品生产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电商等有机结合起来,深度挖掘示范区效益潜力。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旅游发展委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商务局
市住建局
市发展改革委 |
10.有条件的示范区可以建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财政局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黄姚产业区管委
市农投集团 |
11.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按照“以产兴村、以村助产、产村互动”的要求,统筹谋划,同步推进。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乡村办
市住建局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市规划局 |
四、升级 |
12.自治区核心示范区要努力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园区,其他层面示范区也要向更高层级的示范区升级。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13.加强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土资源局 |
贺州供电局
市农投集团 |
14.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全面推广“微生物+”生态养殖模式,推动产业向绿色转型。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市林业局
市水果办 |
15.与“三区三园”建设相结合,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依托示范区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推动农业产业向中高端发展。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农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市科技和知识
产权局
市人社局
市粮食局 |
16.提升示范区优良品种“育—繁—推”能力,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应用覆盖率。在示范区建设一批“田间试验站”和“田间学校”,实行保姆式服务。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科技和知识
产权局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市农科院 |
17.推进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示范区应用和示范,大力发展智慧农业。要加快农业技术革新,深入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深度融合。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科技和知识
产权局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市工信委 |
18.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引进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19.与示范区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
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在示范区大力培育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机局 |
市农业局
市水果办 |
21.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机局
市供销社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五、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 |
22.采取竞争机制,在全市范围内从市或县级示范区中择优推荐拟建的自治区核心示范区申报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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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23.市本级负责对县级示范区的考核评定,各县(区)负责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的考核评定。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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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县级示范区、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创建标准参照自治区参考标准,县级示范区考评奖励办法由市制定,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由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制定。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25.市本级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对创建工作做得好的县(区),在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分配方面给予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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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26.对为示范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予以表扬鼓励,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示范区创建的强大合力和持续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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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人社局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创新示范区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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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示范区为平台,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示范区建设。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财政局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28.用好相关专项资金,积极发挥自治区和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各类创新、产业基金,投资示范区内企业。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财政局 |
市金融办
贺州银监分局
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 |
29.探索以PPP模式开展示范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局 |
30.对进驻示范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机补贴力度。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机局 |
市财政局 |
31.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并实行优惠担保费率。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贺州办事处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32.鼓励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支农贷款产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农村“双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把示范区等级与企业信用评级结合起来,提高示范区经营主体融资能力。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人民银行贺州中心支行
市金融办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贺州银监分局 |
33.进一步扩大主要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主要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天气指数保险等。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金融办
保险协会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34.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按照自治区“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用地保障原则,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征占用林地指标,支持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支持示范区农业设施、小型冷库、农产品简易初加工等方面发展的用地政策;对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与奖补。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国土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35.加大用电保障力度,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优先投向示范区所在的电力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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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贺州供电局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36.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建立科研单位与示范区联系挂钩机制,鼓励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与示范区对接挂钩、对口帮扶;支持示范区创建农业科技园区,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创建自治区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科技和知识
产权局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医局
市水果办
贺州学院
市农科院 |
37.建立柔性引才机制,采取双向兼职、联合聘用、交叉任职、技术入股、人才驿站等弹性更强的办法,大力引进示范区急需紧缺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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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38.加强示范区人才服务管理和政策支持,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人社局
市科技和知识
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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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到示范区创业创新。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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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解决引进人才在周边城市迁居落户、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问题。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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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户培训。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
市林业局 |
七、创新建设管理运营机制 |
42.探索建立市示范区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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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民政局 |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43.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44.加强示范区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做好监测分析。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
市统计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45.围绕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入驻。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投资促进局 |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果办 |
八、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
46.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扑下身子、具体落实。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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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把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放到示范区建设一线,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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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
48.制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
创建贺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