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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政办发〔2018〕6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6/27 17:18:44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619

 

 

贺州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194)精神,全面推进国民营养健康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到2020目标

2020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全市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显著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1.人群贫血率得到有效控制。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2.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城乡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3.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城乡学生身高差别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4.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6.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以上。

(二)到2030年目标

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内。

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

3.城乡学生身高差别进一步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4.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进一步提高。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6.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率增长速度明显减慢。

7.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

二、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完善制度(20187月底前)。各县(区)制定当地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将国民营养计划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激励机制与问责制度。

第二阶段:健全机制,提升能力(2020年底前)。各单位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营养监测专业队伍,工作机制基本完善;2020年各项任务指标全部完成,组织开展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完善体系,巩固提升(2029年底前)。国民营养监测工作体系更加完善,运转顺畅,监测分析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2030年各项任务指标基本完成。

第四阶段:终期评估,确保成效(2030年底前)。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2030年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三、重点实施策略

(一)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营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推进实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等国家标准。建立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加强营养工作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营养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居民营养监测机制,制定并落实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营养工作能力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普及微量元素、油脂、食盐适量摄入等相关健康知识。结合我市地方病、慢性病特点,加强营养健康相关实验室研究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体育局)

加强营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知识培训。开展并规范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营养专业人员培养途径,开展营养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三)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建立营养健康监测网络体系,各县(区)至少建立1个食物营养与人群健康监测点,并根据需要逐步提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计划,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食物消费状况、食物营养成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以及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持续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实施科学、精准补碘。(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教育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四)促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

加大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力度。落实国家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创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推动贫困地区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规范指导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和食药同源的农产品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加强集中供餐单位的营养管理,鼓励特殊用途配方食品企业发展。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开展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研究,推广实施加工食品中油、盐、糖控制措施。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加强药膳推广应用。采用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融合发展。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等特定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广泛普及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治未病、疾病康复方面的科学知识,提供科学的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体育局)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通过调研筛选,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开展养生作用实证研究。(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发展以中药为基源的保健品、功能食品等绿色产业,构建中药健康产业研发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推广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体育局)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融合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种形式,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普及膳食营养健康知识,指导居民合理使用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广泛开展健康素养66条、合理膳食的健康教育活动。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5·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等。开展舆情监测,加强营养领域的信息研判和舆情引导,回应社会关注,积极应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以正确的营养健康知识占领宣传阵地,为公众解疑释惑。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教育局、农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四、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孕产妇营养门诊,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提高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提高妇幼人群营养状况定点监测水平。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指导孕产妇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妇联)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妇联)

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妇联)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加强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工作,及时提出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标准的建议。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指导学生营养就餐。推动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指导手册等并推广应用,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鼓励学校自建食堂,提供集体供餐。加强食堂工作人员营养配餐知识培训,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对学生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的管理,减少高糖饮料和高盐、高脂食品的销售。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等营养不良情况的监测与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和课外活动计划,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检测评估(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学生营养健康教育。组织开展营养健康相关培训,对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的中小学校进行指导和培训,推动健康教育普及。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督促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健康教育相关课程,按要求完成健康教育内容,重点开展营养膳食知识教育。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监测工作项目,通过小手拉大手、家长会等形式,普及学生、家长、老师的营养健康教育知识,做到家长、学校、社会联手,营造营养健康教育氛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专业的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按照统一的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应用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全市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我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开展我市长寿区域老人营养健康监测工作,促进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落实老年人群营养改善干预措施。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为社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膳食营养健康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配置营养师,把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融入医养结合,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四)临床营养行动

试点带动、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 : 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规范开展临床营养防治。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规范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推进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实施分类营养指导治疗,定期开展效果评价。(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推广应用国家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

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先行。(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扶贫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实施贫困县(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逐步覆盖所有贫困县(区)。鼓励贫困县(区)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合理配餐,并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持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针对贫困地区人群营养需要,制定完善营养健康政策、标准。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定期评估改善效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扶贫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到202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要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县(区)。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融合知识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六)吃动平衡行动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三减行动以餐饮从业人员、儿童青少年、家庭主厨为主,健康口腔行动以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为主,健康体重行动以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为主,健康骨骼行动以中青年和老年人为主。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及时推广运动营养食品新标准,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卫生计生委)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癌症、脑卒中、痛风、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确定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鼓励媒体和社会机构宣传体医融合、科学健身的文化观念,在大众中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体育局)

(七)营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制定贺州营养健康人才培养计划。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备相应公共营养健康监测专业人员,并加强培训学习,到2030年,培养一批营养健康相关专业团队,加强人群营养、食品、教育等跨学科复合人才的培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规范化营养培训,到2030 年,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 1 人取得注册营养技师资格。600 人以上的各级学校至少配备1名营养师,负责营养咨询和健康指导,幼儿园、小学、初中的配餐员和校医具备营养相关知识技能。(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体育局)

医学和综合类院校要加强营养健康学科建设,开展营养健康人才培养和再教育培训。建立营养人才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利用最新的信息技术加强营养人才长效管理和持续教育,促进营养信息在各级营养人才之间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八)营养健康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行动

加强食品营养健康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面向以基因技术、人体微生态、食品深加工技术、饮食长寿规律、食物功效成分、营养健康大数据、营养与慢性病防控等为代表的营养健康前沿领域研究,支持开展特色食物营养与健康人群队列研究。开展营养不良、营养相关慢性病精准防控技术、营养食品功效成分、特色食品深加工、传统养生食材等转化研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评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依据具体的实施项目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鼓励拓展其他资金筹集渠道,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区内外先进地区相关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的交流合作,通过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等方式,推动我市国民营养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升我市在营养健康领域的影响力。 

 


印发日期: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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