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稳增长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0%的目标任务,结合《贺州市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和《贺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了《贺州市2018年稳增长目标任务分解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18 年稳增长目标任务下达,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加强领导。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又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是当前的重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以“五大新引擎”为抓手,把推进稳增长抓好抓实,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经济赶超跨越奠定基础。
二、强化分析研判,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指标分解任务,切实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监测预警,摸清各行各业底数,做到心中有数,有效应对潜在风险;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对主要行业的数据,加强月、季度变化形势研判,尤其对新情况新问题制定针对性分析研判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并及时解决稳增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抓紧制定出台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稳增长政策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督查通报,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督查室要围绕稳增长组织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督查,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做好主要指标数据及相关情况通报。各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稳增长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附件:2018 年贺州市稳增长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