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加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签约制暂行办法》(贺办发〔2016〕22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聘用签约第三届(2018—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单位及人员设置
(一)贺州日报社5-8名,为:记者、编辑(含新媒体记者、编辑);
(二)贺州人民广播电台3-5名,为:播音主持人、记者、编辑、工程技术人员;
(三)贺州电视台5-8名,为:主持人、记者、编辑、工程技术人员;
(四)贺州市群众艺术馆2-4名,为:舞蹈演员、舞蹈编导;
(五)贺州市文联5-8名,为:文学(含文艺理论)、书法、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摄影;
(六)贺州新闻网2-3名,为:运营策划、采编人员;
(七)贺州市委讲师团1-2名,为:理论专干;
(八)贺州市互联网新闻传播管理中心1-2名,为:专业技术人才;
(九)贺州社科联1-2名,为:摄影或社科理论专家。
(十)贺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1-2名,为:戏剧曲艺编剧(含作词);
(十一)临贺长歌演艺有限公司5-8名,为:导演、演员、编剧、技术支持人员。
以上各单位的签约名额,综合考虑各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及申报人数,由贺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签约人才总数不超过50名。
二、签约对象及条件
(一)签约对象为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以及分布在社会各界的优秀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
(二)签约人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执行党的新闻和文艺工作方针,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专业技术水平,是本行业、本单位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3.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身体健康,符合签约单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并在相应岗位取得较好业绩。
4.签约人才必须履行签约单位相应的职责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任务。
三、签约程序及待遇
(一)签约人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方案、报名送审、资格审查、审批签约、成果评估等程序进行。
(二)签约单位在签约期间向签约人才下达相应的工作任务,并按约定向签约人才发放每年2.5万元的工作扶持经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为在扩大知晓率的同时加快签约工作进度,经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虑,报名时间定为:公告之日起至5月2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申报签约的人才可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向相应签约单位或贺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2.申报签约的人才报名时须向相应的签约单位提交《贺州市签约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和工作成果、获奖方面的证明材料。
3.请签约单位收集汇总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贺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龙颖琪,电话:5123775,18278428282。
本公告由贺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签约单位的联系方式
2. 贺州市签约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报名表
中共贺州市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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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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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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