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4日
贺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国务院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和《贺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8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17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15起,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实现了因灾零伤亡。目前,全市仍有66个地质灾害易发屯(组)、17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19899人,威胁15788万元财产。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四个体系”建设中心目标,结合贺州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全市无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生,实现了因灾零伤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稳定。二是迎难而上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活动,所辖县(区)全部获得国土资源部命名。三是下大力气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2016年前自治区下达的3个治理项目全部竣工验收。2017年自治区下达的8个治理项目7个快速推进。市本级落实1162.1万元治理22个地质灾害隐患全部开工建设。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压力有增无减,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小型地质灾害仍时有发生,矿山地质灾害、突发性岩崩难以预判,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人民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
二、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国土资源工
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应急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切实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控。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018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我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广西四个暴雨中心之一,年平均降雨量1550毫米。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地强降雨时有发生,一次强降雨过程常常诱发突发性和群发性地质灾害。降雨主要集中在4-8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的70%。5-8月为我市强降雨高发期,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段。
四、2018年地质灾害主要类型、重点防范区域
我市山地多、平地少,地形起伏大,属南岭山地丘陵区。在花岗岩和碎屑岩分布区,主要地貌类型为中低山和丘陵,沟壑纵横,山体坡度较陡;在石灰岩分布区,地貌类型主要为岩溶孤峰和峰丛平原,石山多陡崖和峭壁。据此,2018年我市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将以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
(一)土质滑坡、崩塌:主要发生在碎屑岩、花岗岩区。碎屑岩在辖区内广泛分布,尤以昭平县为最,主要为砂泥岩,为滑坡易发岩组;花岗岩主要连片分布在北部富川县和八步区里松镇至桂岭镇一带,浅表层风化强烈,残坡积层较厚,结构松散,在受降雨的影响下,边坡上土质滑坡与崩塌易诱发。此外,土质崩塌还多发生在山区村民房后开挖的坡体、削坡过高过陡的公路边坡上。
(二)岩石崩塌:主要发生在石灰岩区。石灰岩主要集中分布在贺州市城区,平桂区公会、沙田、鹅塘和黄田等乡镇,钟山县大部、昭平县北部和富川县东部,石山裂隙发育,岩石切割强烈,岩质崩塌易发,危岩隐患突出。
(三)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山高沟深、地势陡峻、沟床纵坡降大,流域形状便于水流汇集的区域。一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采矿、采石形成的尾矿、弃渣等,往往也为泥石流提供物质来源。
(四)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区塌陷。
1.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岩溶发育区。岩溶发育区地表土层较簿、地下水变幅较大,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岩溶塌陷十分发育。如贺州市城区,八步区铺门、信都、仁义、桂岭,平桂区西湾、望高、沙田、公会,钟山县燕塘、清塘,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葛坡等为地面塌陷高易发区。特别要关注地震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及时组织回填。
2.采空区塌陷:主要是一些老矿山和闭坑矿山,由于采空区不能或不及时回填,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下,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如八步区里松矿区,平桂区水岩坝矿区、新路矿区,西湾煤矿、望高煤矿,富川小田煤矿等采空区为采空区塌陷高易发区。
(五)城区地质灾害防控。贺州市城区人口密度大,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工程经济活动频繁(主要是建房、城市街道及地下管线改造、抽取地下水等),在城市规划及建设中应特别注意防灾、减灾。针对本区地质灾害(岩石崩塌、地面塌陷)发育特征,应重点搞好建筑物规划、建设中的地基勘察工作,视山体地质构造、高低、陡峭等情况,建筑物至少远离山体坡脚10--15米以上,另外要避免过量抽取地下水。
(六)山区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控。对新建住宅,一是在农村宅基地选址或审批阶段把好关,动员群众尽量不要切坡建房;二是受条件限制确需切坡建房的,首先要其分阶梯切坡,其次是房屋设计和施工要采取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可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后墙不设窗户或者尽量缩小窗户面积、加厚后墙。还要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没有前后屋的新建住宅,后墙要用钢筋混凝土浇注,还应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已有住宅,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要做到:一是要求其对房屋用途进行改变,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调整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二是如果不能改变用途,告知其降雨期间从后屋搬到前屋(或二楼以上)居住;三是对没有前后屋的住宅,告知其强降雨期间人员要撤离。
(七)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学校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要优先用于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确保师生安全。
五、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解
(一)各部门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市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加强与市气象、水文水资源等部门合作,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2.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及时通报天气预报和实时降雨信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市水文水资源局:汛期时,负责灾点附近主要河流的水位变化动态情况的监测,提供实时水情信息和预警预测,供市人民政府决策。
4.市公安局:临灾时,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市交通运输局、桂东公路局:负责会同公路、铁路部门对市域内交通要道沿线的高陡边坡和危险隐患土体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负责制定交通干线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应急抢险,组织抢修被损毁的公路设施,尽快恢复交通运输。保证抢险车辆优先通行,组织调配紧急抢险的撤离人员所需的车辆等运输工具。
6.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灾前《救护与防疫保障计划》,当发生地质灾害引起人员伤亡和疫情时,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实施防疫救护,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的滋生漫延。
7.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民政救灾物资,对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当地政府在救灾区设置避险场所和救助物资供应点;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安置灾民;负责核查和报告灾情。
8.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的筹措、拨付和监督使用,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9.市工信委:负责保障通信联络系统的畅通,保证防灾救灾指挥以及各部门联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10.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因矿业生产活动诱发滑坡、崩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协同开展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
11.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山塘水库和水利设施安全的检查和评价,组织指导各县(区)水利局编制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
12.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特别是位于岩溶区、山地丘陵区的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危房以及校园内高陡边坡的调查、摸排,尤其在汛期密切关注雨情、险情,紧急情况时组织师生迅速避让转移,确保师生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有关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13.市旅游发展委:负责制定旅游景区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14.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城镇建设、建筑设施及建设系统的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城市、村庄、集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筑物要远离山边,视山体地质构造、高低、陡峭等情况,建筑物至少远离山体坡脚10--15米。参与应急抢险,负责房屋检查鉴定、监测和处置房屋安全隐患的监督指导工作。
15.市林业局:负责制定植被保护等有关内容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1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和办理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等手续过程中加强对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审查。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凡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不得通过审查。负责安排或向上级争取重大救灾基建项目,以及结合新农村建设安排或向上级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17.市环保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次生灾害开展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指导督促各县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
18.市商务局:协调地质灾害救援、处置有关物资筹集和供应等。
19.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的水产畜牧业灾情进行监测,组织种苗、消毒剂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拔。
20.宣传部门:负责防灾救灾知识及动态、事迹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舆论宣传工具,进行全方位的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检查。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我市地质条件和所处地理位置特殊,气候条件复杂多变,除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外,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大灾小灾按大灾防范”、“地质灾害防治没有非汛期”的指导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于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建立完善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4月底前印发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继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一是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会商机制,积极推进或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对象覆盖所有行政村(街道)、辖区内的采矿企业、旅游景点。二是加强以县(区)、乡(镇)、村委、社区为基础和全民参与为主线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干部、村级防灾减灾信息员的作用,实现群测群防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街道)。要在4月10日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的核实补充与落实工作,对群测群防人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切实保障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三是突出乡镇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 “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更新发放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修订上墙工作,检查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四是各县(区)要广泛开展不拘泥于形式和规模,但实用有效的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掌握“预警、撤离、安置”等临灾避让要领,同时检验政府应对地质灾害的处置能力和有关部门的协调能力。五是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强降雨期间,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要停止户外作业、学校停课、矿山停采,各级各部门迅速组织受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威胁或切坡临坡建房的群众转移避险,地质灾害威胁未消除前不返回居住。如不能转移避险的,则从后屋搬到前屋(最好是二楼以上)居住。岩溶区的集中居住区要严格控制打井抽水,防止引发地面塌陷或地面沉降。
(三)把宣传培训放在突出地位。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重点加强对居住在山上、山脚下、沟冲口或河岸边,以及即将或正在削坡建房的群众的防灾知识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科学选址建房,指导其科学避险。除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外,利用集市日深入重点乡镇开设咨询点宣传。继续开展集中授课、分散培训,在人口集中的地方树立永久宣传牌。会同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四)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与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保证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畅通,提高政府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为:18077406581、13321641763,传真号码:0774-5283059。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监督建设项目业主落实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加强对依山建设的移民新村、旅游酒店、房地产、水电工地等重要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及时制止纠正,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引发地质灾害。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同时加强农村建房的监督管理,防止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
(六)加强薄弱环节的防范工作。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一个薄弱环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矿山开采活动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施工,严禁越界开采和乱挖滥采。二是要特别注意矿山公路边坡、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管理,防止暴雨引发岩石崩塌或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三是工棚、库房不得设在沟冲口或低洼地带,防止山洪暴发冲毁。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重新公布)的要求,明确矿山企业的治理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五是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矿山采空区要设立警示标志,减少在矿山采空区内进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
(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发改、教育、工信、民政、住建、交运、铁路、水利、卫生、安监、电力、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专用车辆和手持定位仪、照相机等必要设备,保证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各县(区)2018年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2.各县(区)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