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经市政府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 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市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市直、区直、中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市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市贫困地区异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市扶贫信贷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开发项目;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认定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负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承担贺州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扶贫基金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有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贺州市扶贫培训中心(包括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同个编制本,不独立核算)。
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本级内设科室3个,即:综合科、项目科、社会扶贫科(加挂扶贫培训科牌子)。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3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行政工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6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退休人员8人(已由人社局发工资)。编外在职实有人数9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9人。
(二)贺州市扶贫培训中心。事业编制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其中在职6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2.57万元,同比增加53.06万元,增长25.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2.57万元,比上年增加53.06万元,同比增长25.32%。
收入总预算增加的原因:我办2018年在职在编人数增加1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和在职公务费等相应增加。2017年新增的3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和在职公务费等没有列入当年预算,因此,2018年预算增幅大。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2.57万元,同比增加53.06万元,增长25.3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8.57万元(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4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62%,同比增加53.06万元,增长36.46%;项目支出预算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37%,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我办2018年在职在编人数增加1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和在职公务费等相应增加。2017年新增的3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和在职公务费等没有列入当年预算,因此,2018年预算增幅大。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2.57万元,同比增加53.06万元,增长25.3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8.57万元(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4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62%,同比增加53.06万元,增长36.46%;项目支出预算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37%,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11.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其中:用于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70.6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40.4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0.1万元。
扶贫事业机构30.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其中:用于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29.55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1.2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万元,用于本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05万元,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5.6万元,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37%,同比增长0%。此项目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扶贫工作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
三、2018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6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无增减。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1.67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3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8.31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任务重,在职人员增加(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办公费、差旅等相应增加。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同比增加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办人员增多,设备购买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用房面积共0平方米;共有机动车1辆,价值20.17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18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体球网,足球比分网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反应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债券转贷收入: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券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