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比分网

 
繁体版
  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xhz.gov.cn        【贺州发布】政务微信        【长寿贺州】政务微博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贺州简介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  网上办事 |  便民利企服务 |  互动交流 | 
  首页  >  政务信息  >  政府文件  >  政策解读
贺政规〔2017〕7号政策解读《贺州市举报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奖励办法》
日期:2017/12/29 11:06:45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利益的驱使,违法建设仍然蔓延严重,对违法建设进行举报更有利于查处工作我市建市十五年,还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鼓励对违法建设的举报。鉴于违法建设的查处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作,作为城市建设迅速发展的地级市,法律赋予了我市人大立法权,这次《奖励办法》出台,结合了全市的实际情况,是一部从实体、程序上有针对性解决全市违法建设查处速度慢的法规,影响深远,将有效地遏制我市违法建设现象,加快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对奖励办法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及目的

在拆迁地突击抢建住房、将农用地违法买卖建设住房、4层楼加盖成7层楼、将自己房子加宽建设、小花园变成阳光房、占用公共通道建房……各种各样的违法建设行为,不但影响了


城市的总体规划、破坏了整齐有序的市容环境,还会对建筑物的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由于执法者人数有限,难以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所有的违法建设行为。正所谓“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建立奖励办法就是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对身边的违法建设进行检举监督。然而举报行为可能会被违法者知晓或打击报复,现阶段人民群众举报违法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极低。建立《奖励办法》就是明确举报违法建设是有经济奖励的,并对举报的奖励金额、方式、保密等内容进行规范,增强人民群众举报违法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违法建设的氛围,降低查处违法建设时间成本,提高查处违法建设效率。

二、制定的法律依据和参考依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三、工作原则”第(五)点“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建法〔2016〕11号)第三点“工作要求”第(七)点“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做好2017年全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建法〔2017〕1号)“二、工作要求”第(二)点“对新增违法建设实现“零容忍”。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考评指标表内,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为重要的考核指标,2017年7月初在南宁召开的广西全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在2017年7月底前广西各市县要健全违法建设举办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治违查违的新格局”。目前,广西南宁、柳州等市,其他省份的大部分城市都已建立举报违法建设奖励制度。我市的《奖励办法》主要是参考《南宁市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奖励办法》制定的。

三、《奖励办法》的内容

《奖励办法》共分九章二十四条,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奖励办法的依据及适用范围;举报的内容;公布《奖励办法》的部门、内容;举报人的证明、联系方式;奖励资金的来源;举报的受理与反馈;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及办法;领取奖励的方式;相关责任;附则说明。

举报违法建设的体制得以确立

(一)明确举报内容。《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城市规划区内各种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本办法所称的违法建设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二)明确责任部门。根据《奖励办法》规定,我市违法建设举报将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奖励办法》明确了具体负责违法建设举报工作的主体为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住建、规划部门,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群众可以向上述的任何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举报。违法建设举报的受理是一项涉及面广、艰巨的工作,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承担起违法建设举报的受理。

(三)明确奖励金额。《举报办法》规定,奖励金额依据举报案件违法事实情节轻重确定奖励额度,奖励标准以举报的新建违法建设面积、社会影响程度为标准:对举报新建违法建设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影响较小的,奖励200元;200平方米以上400平方以下、影响较大的,奖励300元;400平方米以上、影响严重的,奖励500元。

(四)明确奖励条件。《举报办法》规定,举报案件同时具备5个要素,给予举报人奖励;否则,不予奖励。另外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负有巡查、处置、监管工作职责的人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的,不适用本办法进行奖励”。

(五)明确奖金来源。《举报办法》规定,市级财政每年设立和安排举报奖励专项资金20万元,专款专用举报违法建设奖励。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不足的,由各城区政府财政负责补足。

 

网站地图网站邮箱:
【贺州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网站标识信息
主办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电话:0774-5123111
备案号:桂ICP备05002231号,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050号
网站标识码:4511000008,技术支持:贺州电信、贺州锐思网络
总访问量:70582260今日访问量:9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