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贺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预算草案,批准贺州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贺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贺州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贺州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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