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比分网

 
繁体版
  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xhz.gov.cn        【贺州发布】政务微信        【长寿贺州】政务微博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贺州简介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  网上办事 |  便民利企服务 |  互动交流 | 
  首页  >  政务信息  >  政府文件  >  贺政办发
贺政办发〔2017〕16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12/29 16:36:32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1227

贺州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和城管执法、规划、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和拆除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对有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情形的直接责任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违法建设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建设,具体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或临时建设逾期未拆除的行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

第五条  本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对违法建设的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城管执法、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举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接到举报的各级人民政府和城管执法、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及时对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组织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笫七条 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辖区的建设工作依法负有领导和监管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负有监督责任。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不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决定,对本辖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导致辖区违法建设情况严重的;

(二)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对本行政区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不力,导致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

(三)对市城管执法、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依法作出的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执行或督促整改不力的;

(四)对发生的违法建设谎报、瞒报、不报、未按规定报告或未及时妥善处理的;

(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妥善处理,致使矛盾激化的;

(六)纵容、庇护、放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违法建设的;

(七)拒不配合,甚至阻挠、妨碍、限制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

(八)为违法建设提供方便,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九)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许可实施建设项目;

(十)对不符合竣工条件的建设项目擅自给予验收通过的;

(十一)未按规定征收规费、收缴罚款的;

(十二)违反规定越权审批、擅自改变已批准的建设和规划的;

(十三)其他违反规划、建设、国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城管执法、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建设案件违反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在对该违法建设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相应的行政监察机关及时报送该违法建设的有关证据资料。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程序对责任人进行查处,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行政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发生违法建设,应先行制止,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报告。行政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违法建设、对辖区违法建设行为监管不力、对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不积极配合的,该村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党员的,由纪检机关进行约谈。

第十二条 本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调查处理,所涉及组织处理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中直、区直驻贺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向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地图网站邮箱:
【贺州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网站标识信息
主办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电话:0774-5123111
备案号:桂ICP备05002231号,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050号
网站标识码:4511000008,技术支持:贺州电信、贺州锐思网络
总访问量:71131993今日访问量:14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