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市编委贺编〔2016〕48号文件精神,组建贺州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撤销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经研究决定:
谢月明同志任贺州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
柳亚同志任贺州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副调研员。
以上同志原任相关职务同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