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农村孕产妇扶贫降消补助
持扶贫卡、身份证、出院发票到产科护士站→持产科护士站办好的补助经费四联单、出院发票→到财务科领款
2.办理五保户、特困户、革命功臣、军人、烈属的惠民补助
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本、农民特困户求助证、五保户证、军人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出院发票、出院证明、发票清单→到财务科办理惠民减免费用。 3.办理29种特殊慢性病疾病证明所需材料 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严重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结核病活动期、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亢进、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1)申报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即有科主任签字、二级医院以上盖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2)近期有关病历资料。 (3)相关疾病的临床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单。 4.疾病证明 普通疾病证明:由主治医师根据住院时的明确诊断疾病证明书→科室盖章→到医院办公室盖章。 慢性病疾病证明:由主治医师根据住院时的明确诊断疾病证明书→科主任签字、科室盖章→到医院医保办。 残疾、伤残鉴定疾病证明:由医院专家库指定的医师根据明确诊断出具疾病证明书→科主任签字、科室盖章→到医院办公室盖章。 5.转院证明 医保病人需要转院,必须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签字同意→报医保办签字盖章→辖区社保局盖章 6.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小孩出生的脚印证或儿童保健本,确定好小孩的名字→到医院产科办理。在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由小孩母亲本人来领取。如不是小孩母亲本人而委托他人来领取的,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委托书上要注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7.需要救护车送病人 医院如有病人需要上送或下送的,由病人所在科室申请填写《出车派车单》,再由病人家属拿到总务科填写《上、下送病人协议书》,按每公里8元收费,到财务科缴纳费用后,由急诊科派车。 8.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直报、报账 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出院时符合条件申请直报住院医疗费用的,在出院之前请准备好直报的相关材料: (1)患者医保证、医保IC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 (2)入院通知单。 (3)住院交费收据。 (4)出院时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贺州市管辖范围以外的参保病人,需要回当地医保中心申请报账,出院前请携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材料复印手续(亲属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异地备案能够读出信息的可以按直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