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同意,现将李晖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其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8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2899;联系电话:0774-12380)。
公示名单如下:
李晖,男,1981年2月生,汉族,籍贯河南南阳,200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拟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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