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党组根据政府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宏庆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王军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法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铁航办)、统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局)、发展研究中心、档案局、保密局、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督查室、政管办(政务公开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平桂矿区管理处和驻梧州管理处、驻北京联络处等驻外办事处。联系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分管和协调市委老干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贺州调查队、绩效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朱东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方面工作,主持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区管委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及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联系共青团贺州市委,市妇联、文联、社科联。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机构、红十字会、贺州学院、贺州职业学院、梧州农业学校等有关工作。
杨宏伟同志
负责旅游方面工作。
分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等方面工作,联系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刘国学同志
负责水利、农业、林业、环保、扶贫、珠江—西江经济带(贺州)规划建设管理、粮食、农机、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扶贫工作办公室、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水果生产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事业局、供销合作社、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联系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分管和协调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大桂山林场、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等有关工作。
闭海东同志
负责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联系市总工会、工商联。
黄志光同志
负责民族、民政、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轻联社、地震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工作。
联系各民主党派贺州市委员会。
莫建平同志
负责政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分管和协调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梧州边防检查站。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武警贺州市支队、武警贺州市消防支队,贺州军分区、驻贺部队,贺州市国家安全局。
陈翼明同志
负责工业、交通、商务、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分管和协调石油和天燃气管理、梧州海关、贺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工作。
分管和协调无线电管理处、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桂东公路局、盐务局(盐业公司)、贺州海事处、通信管理、邮政管理以及其他中直、区直企业等有关工作。
陈立华同志
负责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市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办公室)、规划局、市政管理局、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调广西204地质队。
主持城市建设指挥部全面工作。
黄志民同志
负责科技、碳酸钙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和电力供应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委会、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广西电网公司贺州供电局、电力供应管理等有关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科学技术协会。
杨育智同志
负责金融、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工业园区工作。
分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投资促进局。
协调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工作。
协助分管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委会、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6年6月17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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