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党组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宏庆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刘宏武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政、规划、政府法制、金融、扶贫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管理局、规划局、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档案局、保密局、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督查室、政管办(政务公开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平桂矿区管理处和驻梧州管理处、驻北京联络处等驻外办事处,联系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协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主持城市建设指挥部全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委老干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工作。
朱东副市长
负责宣传、教育、文化、卫生计生、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联系共青团贺州市委,市妇联、文联、社科联。联系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机构、红十字会、贺州学院、贺州职业学院、梧州农业学校等有关工作。
兰强副市长
负责工业园区、投资促进、民族和电力供应等方面工作。
分管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委会、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二轻联社,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广西电网公司贺州供电局、电力供应管理等有关工作。
刘国学副市长
负责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农机、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水果生产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事业局、供销合作社、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分管和协调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大桂山林场、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等有关工作。
闭海东副市长
负责工业、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无线电管理处、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桂东公路局、盐务局(盐业公司)、贺州海事处、通信管理、邮政管理以及其他中直、区直企业等有关工作。
联系市总工会、工商联。
夏振林副市长
负责发展改革、住建、商务、统计、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铁航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办公室)、商务局、统计局、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外事侨务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管和协调广西204地质队、石油和天燃气管理、贺州调查队、梧州海关、贺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工作。
黄志光副市长
负责科技、民政、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震局。
分管和协调市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工作。
联系各民主党派贺州市委员会。
李伟章副市长
负责政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分管和协调协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梧州边防检查站。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武警贺州市支队、武警贺州市消防支队,贺州军分区、驻贺部队,贺州市国家安全局。
黄志民副市长
负责碳酸钙产业发展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市科技局、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委会、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协助分管和协调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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