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有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我市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区域流域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城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畜禽养殖减排、农村环境保护、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企业环境问题整治、环保能力建设等八方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从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用半年时间开展全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综合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宏庆 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宏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刘国学 副市长
闭海东 副市长
夏振林 副市长
李伟章 副市长
成 员:陈翼明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岑可乾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
黄礼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 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 坚 市环保局局长
杨呈朝 市工信委主任
蒲圣南 市财政局局长
唐敬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永亮 市住建局局长
白锡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运安 市水利局局长
黎安源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昌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冯招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农崇巍 市工商局局长
谢远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黄东圣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梁 文 市农机局局长
秦敬东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闭海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环保局、市政管理局、住建局、工信委、综合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每月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会。
(二)强化工作落实。由各分管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召集各职能部门对我市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协调推进突出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突出环境污染整治的要求,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措施,使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检查。将突出环境污染整治列入专项督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开展督查,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公布突出环境问题,接受公众监督。
(四)强化行政问责。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监管缺位而造成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责任单位,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第一次进行通报,第二次由市政府领导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专项约谈,第三次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五)加强材料报送工作。综合整治期间,各整治工作配合单位及时将整治进展情况报责任单位汇总,各责任单位分别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将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重华,联系电话:5129605,传真:5130086,电子邮箱:gxhzsh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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