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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政办电〔2015〕38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5/26 10:40:23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522


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健全责任制度、落实行业监管,推进源头治理、提高综合防治能力,着力扭转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下降的趋势,促进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影响我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工业粉尘等污染源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整治和查处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路网建设、堆场、停车场造成的扬尘污染;整治和查处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造成渣土脱落、扬撒等行为;整治餐饮业存在的不按规定经营造成油烟污染问题;整治207国道沿线粉尘污染问题;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整治工业企业粉尘污染问题。

三、时间安排

在前期开展摸底调查污染源的基础上,从2015520日起,至2015820止,用3个月时间开展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四、整治要求

各成员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通过执法抽检、督办、整改、行政处罚、行政问责、信息公开等措施,积极推进并持续跟进整治成效,明显改善我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一)建筑工地扬尘整治 

1.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场外临时用地范围内包无泥土洒漏、包无污水横流、包无扬尘污染。

2.密闭遮盖运输。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须采用有效密闭封盖,装载料面不得高出车厢护栏,出工地前对装载物料的表层进行湿喷淋并加盖篷布。

3.设置围栏。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实行封闭施工,不能随意设置进出口。

4.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在工地进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尘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5.采取湿法作业。施工作业阶段应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配置洒水、喷淋、喷雾等设施,做好施工现场100%围挡。

6.密闭遮盖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采取密闭存储、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等措施。

7.建筑垃圾防尘。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须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

8.工地主要道路防尘。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须采取铺设有防扬尘功能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保持工地路面清洁。

9.输送作业的防尘措施。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要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10.拆迁施工场所防尘措施。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围挡。拆迁作业时,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

11.加强堆料场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临时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须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二)道路扬尘整治

1.强化街道保洁工作。加大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频次,城市中心区域的主要道路每天进行不少于4次洒水作业和2次清扫作业。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冲洗力度,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根据路段绿化带灰尘积尘程度,组织洒水车对各路段绿化带苗木进行清洗。及时清理绿化带里沉积的尘土和高出绿化带路缘石的泥土,防止其随水流到路面引起扬尘。

2.道路硬化和市政设施维护。对城区破损道路包括人行道及时进行修补,路段两边裸露的地面加以铺装或水泥硬化。市政道路及管线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完工后及时回填硬化,冲洗清洁施工场地。加强对主要路段路面龟裂、下沉等问题进行修补、维护,及时清理维护砂格、雨水口、井盖,疏通城区雨水排水系统。

3.道路绿化。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须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对受损的花带、树池、花池及时修复,池内泥土须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防止池内泥土流失。

4.渣土运输车辆整治。严厉查处违规运渣、漏渣、撒渣等污染道路行为,规范渣土运输,重点抓好夜间运输扬尘的监控和管理。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料面不得高出车厢护栏,不得带泥上路,运输途中不得泄漏、遗撒。

5.渣土堆放场(点)整治。及时整治光明大道延长线渣土堆放点、姑婆山大道两侧沙场和建筑垃圾堆放点,并对城东新区已征收地块实施土地平整、绿化,清理渣土,防止扬尘。

6.洗车场整治。加强对洗车场(特别是八达路沿线洗车场)的管理,洗车场须设置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洗车废水不得直排地面,及时收集清运洗车过程中产生的淤泥、沙土,不得露天堆放。

(三)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

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管理,餐饮经营企业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防止油烟污染。取缔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餐饮等经营行为,重点对贺州广场、建设西路六路圆盘等地段进行监管。

(四)207国道望高至西湾段沿线粉尘整治 

1.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在厂区大门设置高压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完善粉尘密闭收集措施,厂区内地面要进行水泥硬化,厂房四周封闭,厂区道路要经过硬化处理;采取按照自动喷淋装置定期洒水降尘等方式控制厂区、原料堆场周围及运输道路扬尘;做好各工段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更换除尘器中的布袋、自动打包机。

2.207国道城区段及沿线重要路段扬尘防治。207国道城区段两侧机动车入口100米路段须水泥硬化,已破损的要及时修复,保持路面清洁无积尘。每7天清理一次207国道(含平桂大道)两边路肩、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泥尘沙砾,对207国道(含平桂大道)两边每天进行13次吸尘和早、中、晚定期洒水降尘工作,做好城区范围道路的垃圾清扫和清运工作;每5天冲洗207国道重点区域(含平桂大道)一次;沿线乡镇(街道)做好本辖区内207国道清扫和垃圾池的垃圾清运工作。

3.进入207国道的大理石矿运输车辆清洗除尘。在清水拱道路、石牛塘石材开发区道路、东区石材开发区道路、老虎坳道路等路口适宜位置建设高压冲洗设施,落实专人负责清洗进出矿山车辆的轮胎和底盘,确保车辆清洁。

(五)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

1.城区范围实行大货车禁行(市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渣土运输车除外)。设置大货车禁行区域,完善大货车禁行标志牌。除创业路、八达路、南环路之外的其余市区道路全天禁止大货车通行;对八达路与光明大道交叉路口、八达路与城西路交叉路口、八达路与爱民路交叉路口,光明大道与国道207交叉路口、芳林路与万兴路交叉路口等启用电子监控装置。

2.黄标车限行。加快城区黄标车限行区域划定工作,禁止黄标车进入。

3.取缔非法停车场。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性质的,无合法手续的建设西路六路圆盘处的名都停车场予以关停取缔。

(六)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监管。

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强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监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重点检查广西贺达纸业公司、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灵峰药业公司、贺州市西麦生物食品公司、平桂飞碟公司冶炼厂、贺州市红星纸业有限公司、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公司等企业。

五、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详见《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任务清单表》。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动我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李宏庆  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宏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长:闭海东  副市长

夏振林  副市长

李伟章  副市长           

成员由市市政管理局、住建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交警支队、八步区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整治工作组:

1.办公室:由闭海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应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市市政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环保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各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市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八步区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整治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路网建设、堆料场等造成的扬尘污染。

3.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市政管理局局长为组长,市财政局、综合执法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农机局、八步区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街道保洁、道路硬化、绿化和市政设施维护,整治渣土运输车辆、渣土堆放场、洗车场等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

4.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组:由八步区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综合执法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整治餐饮业存在的不按规定经营造成油烟污染问题。

5. 207国道沿线粉尘整治工作组:由平桂管理区管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环保局、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整治207国道沿线粉尘污染问题,加强对沿线企业落实防尘措施的检查,做好道路硬化、清扫冲洗保洁等工作。

6.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组。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在城区落实大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取缔非法停车场。

7.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组。由市环保局局长为组长,市工信委、八步区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整治工业企业粉尘污染隐患问题,强化对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的监管。

各专项整治工作组配合单位及时将进展情况报牵头单位汇总,各牵头单位每10天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空气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落实专项资金购买大型清扫、冲洗设备,把运行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做好城区道路破损路面维修、裸露地面硬化、绿化、美化等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加大对空气污染治理的投入,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保障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督查,建立问责制度。将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增列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周开展一次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监管缺位而造成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责任单位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落实整治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部门,第一次进行通报,第二次由市政府领导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第三次直接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制定《体球网,足球比分网贺州市开展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在贺州电视台、贺州日报等媒体、贺州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成员单位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告,并将通告发放到建筑工地、消纳场、堆场等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作用,曝光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定期将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进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任务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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