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宏庆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刘宏武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园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旺高工业区管委会、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驻梧州管理处和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贺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协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分管和协调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工作。
朱东副市长
负责宣传、发展改革、文化、统计、旅游、外事侨务、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铁路办)、文化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统计局、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宗教事务局,以及生态新城、一江两岸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机构、贺州调查队等有关工作。
尉维斌副市长
负责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分管和协调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工作。
兰强副市长
负责教育、工业和电力供应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贺州学院、电大贺州分校、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梧州农业学校、广西电网公司贺州供电局、盐务局(盐业公司)、电力供应管理、通信管理、邮政管理以及其他中直、区直企业等有关工作。
联系市工商联。
刘国学副市长
负责农业、林业、水电、交通运输、扶贫、粮食、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交通运输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粮食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水果生产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分管和协调市气象局、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水文水资源局、桂东公路局、贺州海事处、大桂山林场、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等有关工作。
闭海东副市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安全生产、政府法制、招商、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局)、招商局、保密局、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平桂矿区管理处、驻北京联络处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以及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委老干部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无线电管理处、贺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工作。
联系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
夏振林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城市建设、规划、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管理局(房改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分管和协调广西204地质队、石油和天燃气管理等有关工作。
主持城市建设指挥部全面工作。
(夏振林副市长外出挂职期间,其所分管的工作由刘宏武副市长代管。)
黄志光副市长
负责科技、民政、卫生、人口计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民政局、商务局(贸促会)、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育局、档案局。
分管和协调市科学技术协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梧州海关等有关工作。
联系各民主党派贺州市委员会。
李伟章副市长
负责政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分管和协调协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梧州边防检查站。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武警贺州市支队、武警贺州市消防支队,贺州军分区、驻贺部队,贺州市国家安全局。
李振福副市长
负责民族、农机、供销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开展相关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农机事业局、供销合作社、二轻联社。
2014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