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帮助下,贺州市房产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大局,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活动为载体,以落实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为抓手,狠抓政策、措施、责任的落实,全力抓好我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2012年我市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任务是9020套(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45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100套(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周转公共租赁住房448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0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16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78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90户。全市2012年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600 套。 我市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建设8795套,实物建房开工率为103.23%,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672套,全面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目标责任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努力的结果。主要做法是: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抓紧抓实,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县(区、管理区)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市委彭晓春书记多次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深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白希市长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覃黎魁、初阳副市长多次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指导各部门解决问题,极大地推动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编制方案、及时分解落实任务。我市结合各县(区、管理区)实际编制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任务分解方案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于1月29日将目标责任任务落实到市本级及各县(区、管理区)、平桂矿区管理处。 3、开展公开承诺践诺,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会上市人民政府初阳副市长做了重要讲话,并与各县(区、管理区)、平桂矿区管理处签订了责任状。 4、强化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责任。我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同时,深入三县两区、平桂矿区管理处及项目工地现场,对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和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把检查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 5、精心安排,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县(区、管理区)和平桂矿区管理处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了本辖区、本部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了每个具体项目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明确措施、时间节点进度和具体责任,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市发改、国土、住建、财政、房产等部门互相配合,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做好土地储备、资金安排、项目规划、设施配套等工作,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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