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比分网

 
繁体版
  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xhz.gov.cn        【贺州发布】政务微信        【长寿贺州】政务微博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贺州简介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  网上办事 |  便民利企服务 |  互动交流 | 
  首页  >  政务信息  >  政府文件  >  贺政发
贺政发〔2011〕2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等四个规划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1/1/26 16:15:44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贺政发〔2011〕2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
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中心城区学校
幼儿园布局调整等四个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现将《贺州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2011~2015 年)》、《贺州市“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基本建设规划方案》、《贺州市“十二五”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基本建设规划方案》、《贺州市“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贺州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优化贺州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校标准化、现代化、精品化建设为抓手,遵循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注重效用,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通过调整结构、资源重组等,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利用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逐步缩小中心城区学校校际间的差距,解决大班额和供求问题,促进中心城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着力打造与贺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规划原则。

      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是一项牵涉面大、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理布局、注重效益的原则。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必须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和校舍建设方案,对新建、扩建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学校(幼儿园)用地标准、校舍建设标准和部室配备标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要处理好教育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关系,既要积极作为,又要确保社会稳定;要以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为前提,打破镇街、村组界限,做到既方便群众,又便于学校管理。

      二、规划范围、期限、依据和学龄人口预测

      (一)规划范围。

      按照《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到2015年,贺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莲塘镇、贺街镇镇区东部,南至鹅塘镇镇区南部,西至西湾街道西部,北至洛湛铁路线南侧,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预计到2012年,城区人口将增加到32万人,到2015年增加到45万人。

      (二)规划期限。

      根据自治区及市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城区教育实际,确定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2012年、2013~2015年。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暂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桂国土资发〔2010〕13号)、《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等。

      (四)学龄人口预测。

      按每增加1万人口增加小学生855人计算,到2012年,中心城区总人口比2010年增加7万人,则中心城区小学阶段学龄人口增加约6000人,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增加约3000人,普通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增加约1500人,学前三年学龄人口增加约3000人;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比2012年增加13万人,则小学阶段学龄人口约增加11000人,初中阶段学龄人口约增加5500人,普通高中阶段学龄人口约增加2750人,学前三年学龄人口约增加5500人。

      三、建设标准

      (一)贯彻安全实用、经济美观、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校园整体规划建设,确保建成后的定点学校(幼儿园)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特色鲜明。

      1.生均占地面积标准:新建、扩建学校校园占地面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桂国土资发〔2010〕13号)中规定的标准计算,即小学生均占地面积25平方米,寄宿制初中34平方米、普通高中31.4平方米、幼儿园13~15平方米;老城区不能扩建的优质学校,按广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标准重新规划学校办学规模。

      2.生均校舍面积标准:小学按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为7.2平方米,初中按自治区的规定为14平方米(含宿舍面积),高中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只计算生均教学建筑面积和住宿面积为13平方米,幼儿园为8.8~9.9平方米。

      (二)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等进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三)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四、布局调整规划目标任务

      到2015年,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及自治区标准,学校分布更加合理,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实现教育布局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为全市基础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中心城区小学数由22所增加到31所,初中数由13所增加到15所,普通高中由4所增加到7所,公办幼儿园由2所增加到9所。

      (一)2011~2012年建设目标任务:

      1.小学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将鹅塘镇的杨梅小学、厦岛小学、栗木小学纳入中心城区小学范围,中心城区共规划定点小学26所(含2个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小学入学率按100%计算,要增加学位6000个,需扩建2所小学,新建2所小学。共需征地205亩,增加(或新建)校舍面积50776平方米。

      (1)扩建太白路小学,办学规模24个班1200人,增加学位380个,缓解大班额现象,需增加校舍面积5456平方米。

      (2)扩建新宁路小学,办学规模24个班1200人,增加学位77个,缓解大班额现象,需增加校舍面积4500平方米。

      (3)在现灵凤小学校址上新建平安东路小学,办学规模60个班3000人,增加学位2871个,需征地61666平方米(约92.5亩),新建校舍面积19220平方米。

      (4)新建光明小学,选址在现担石小学后面,办学规模为60个班3000人,需征地75000平方米(112.5亩),新建校舍面积21600平方米。

      2.初中建设目标任务:

      到2012年,中心城区新增初中阶段学龄人口3000人,按入学率100%计算,需安排学位3000个;原有学位按每班学生人数50人标准重新规划学校规模需增加学位540个,共需增学位3540个。中心城区共规划定点初中14所,需新建1所初中,扩建3所初中,迁建2所初中。需征地153亩,增加或新建校舍面积146530平方米。

      (1)扩建贺州市实验中学,办学规模48个班2400人,增加学位390个,解决大班额现象,需增加校舍面积9330平方米。

      (2)扩建八步区实验中学,办学规模30个班1500人,增加学位430个,解决大班额现象。已投入1217万元新建教学楼、综合楼等项目,增加校舍面积12000平方米。

      (3)在城东燎原新城(石凉亭方向)新建八步第三初级中学,办学规模48个班2400人。已征地100亩,需增加校舍面积35700平方米。

      (4)迁建平桂三中(原黄田三中),办学规模48个班2400人,力争2011年开始招生。已征地135.49亩,需新建校舍面积33600平方米。

      (5)迁建鹅塘二中,办学规模60个班3000人,既满足城区新增学龄人口入学需求,又可满足平桂管理区中小学布局调整需求。需征地102000平方米(约153亩),新建校舍面积42000平方米。

      (6)扩建平桂四中,办学规模为60个班3000人,增加学位2790个,既满足城区新增加学龄人口入学需求,又可满足整个平桂管理区中小学布局调整需求。现已投入695万元启动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学生厕所的建设,还需增加校舍面积25900平方米。

      3.普通高中建设目标任务:

      将贺州市中学纳入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范围,中心城区规划定点普通高中6所。普通高中入学率按45%计算,需增加学位1350个。在贺州学院东校区新建1所普通高中-贺州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占地面积约150亩(不含贺州学院教工宿舍),学校规划办学规模为72个班,在校高中生为4000人,力争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计划招生24个班1350人左右。

      4.幼儿园建设目标任务:

      到2012年,中心城区学前三年、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按90%、95%计算,应增加学位2800个。需新建3所幼儿园,征地36317平方米(约54.5亩),新建园舍面积33264平方米。

      (1)完成贺州市幼儿园搬迁建设工程,办学规模为24个班840人,幼儿园占地面积为14.9亩,原已在市教育局东面、市工商局北面征地9.07亩,需再征地5.83亩,新建园舍面积8316平方米。

      (2)在市职教中心附件新建1所幼儿园,新征地 21亩,办学规模为30个班1050人,需新建园舍面积10395平方米。

      (3)在平桂新城附近新建平桂管理区幼儿园,规模为30个班1050人。需征地13650平方米(约20.5亩),新建园舍面积10395平方米。

      (二)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

      1.小学建设目标任务:

      到2015年,中心城区小学生比2012年增加11000人,加上中心城区原有27所小学按每班45~50人标准,重新规划办学规模,需增加学位3300个,共需增加学位14300个。需新建5所小学,扩建4所小学,征地343270平方米(约514.9亩),增加或新建校舍面积103016平方米。

      (1)扩建三加小学,办学规模18个班810人,增加学位700个,需增加校舍面积4600平方米。

      (2)扩建八步区莲塘镇新南小学,办学规模为18个班900人,增加学位640个,需征地14508平方米(约21.8亩),增加校舍面积3600平方米。

      (3)扩建八步区莲塘镇美仪小学,办学规模18个班900人,增加学位480个,需征地9000平方米(约13.5亩),增加校舍3500平方米。

      (4)扩建平桂管理区黄田镇英石小学,办学规模为30个班1350人,增加学位1066个,需征地28755平方米(约43.1亩),增加校舍面积7508平方米。

      (5)在汽车客运中心附近新建1所小学,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学生约3000人。需征地75000平方米(约112.5亩),新建校舍面积21600平方米。

      (6)在姑婆山大道东面、信用小区北面规划新建1所小学,办学规模48个班2160人,需征地54000平方米(约81亩),新建校舍面积15552平方米。

      (7)在江南新城东北面新建1所小学,办学规模48个班2160人,需征地54000平方米(约81亩),新建校舍面积15552平方米。

      (8)在绿洲家园规划新建1所小学,办学规模48个班2160人,需征地54000平方米(约81亩),新建校舍面积15552平方米。 

      (9)在平桂新城新建1所小学,办学规模48个班2160人,需征地54000平方米(约81亩),新建校舍面积15552平方米。

      2.初中建设目标任务:

      到2015年,中心城区增加初中生5500人,除2012年前迁建的2的学校可增加学位2000个外,还需增加学位3500个,需新建1所初中、扩建1所初中,迁建1所初中,共增加学位3590个。需征地176746平方米(约265.2亩),增加或新建校舍面积71375平方米。

      (1)扩建平桂二中,办学规模为27个班1350人,增加学位750个,需征地23746平方米(约35.6亩),增加校舍面积8375平方米。

      (2)迁建八步一中,办学规模45个班2250人,可增加学位1105个,需征地76500平方米(约114.8亩),新建校舍面积平方米31500平方米。

      (3)在绿洲家园东面新建八步第四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45个班2250人,需征地76500平方米(约114.8亩),新建校舍面积31500平方米。

      3.普通高中建设目标任务:

      到2015年需给城区新增学龄人口增加学位2340个。为满足城区新增学龄人口入学及其他县区学龄人口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需扩建1所普通高中,新建1所普通高中,需征地283.2亩,增加或新建校舍面积约96800平方米。

      (1)在职教中心片区新建1所普通高中(贺州第三高级中学),规模为90个班4950人,需征地233.2亩,新建校舍面积69000平方米。

      (2)扩建平桂高中,建设成为办学规模54个班2970人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需征地50亩,增加校舍约27800面积平方米。

      4.幼儿园建设目标任务:

      到2015年,学前教育入园率按95%计算,需安排学位5230个。需新建5所规模为30个班1050人的幼儿园,征地68250平方米(约102.5亩),新建园舍面积51975平方米。

      (1)在汽车客运中心附近新建1所幼儿园,规模为30个班1050人。需征地13650平方米(约20.5亩),新建园舍面积10395平方米。

      (2)在火车站附近新建1所幼儿园,规模为30个班1050人。需征地13650平方米(约20.5亩),新建园舍面积10395平方米。

      (3)在绿洲家园西面新建1所幼儿园,规模为30个班1050人。需征地13650平方米(约20.5亩),新建园舍面积10395平方米。

      (4)在新建的八步一中附近新建1所规模为30个班1050人的幼儿园,需征地13650平方米(约20.5亩),新建园舍面积10395平方米。

      (5)在江南新城新建1所幼儿园,规模为30个班1050人。需征地13650平方米(约20.5亩),新建园舍面积10395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城区要成立以政府(管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展改革、教育、建设、国土、财政、人社、编制、监察、环保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纳入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创新思路,狠抓落实。把城区学校(幼儿园)扩建、新建工作列入区(管理区)级综合目标考核任务,强化督查措施,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审批立项投资建设项目;住建、国土部门要在城乡规划中依据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需求,优先确保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提供资金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产管理。

      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布局调整所需资金。一是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规定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自治区核定的比例;二是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三是从国有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市县余额中安排资金用于教育投入;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和资金支持;五是要搞好开发性金融合作,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六是今后征收的城市小区开发建设教育配套费用于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七是积极争取驻地企业和社会各界援助。

      (三)合理调配师资,强化教师管理。

      要以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为契机,有效配置师资,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组织、教育、编制、人社等部门要结合布局调整制定教师队伍配备标准和管理交流办法,按照标准,重新核定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配齐配足学校领导和教职工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和推荐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分流。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校长和教师,辞退不合格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职工实行聘任制。加强对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对校长(园长)和教职工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把考核成绩作为校长(园长)和教职工聘任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优化资源配置,巩固调整成果。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按照配套、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搞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搞好学生食堂、饮用水设施、寝室、医务室、厕所等建设。同时,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给学校(幼儿园)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寄宿制学校配备生活辅导人员和食堂工友。

      (五)建立审批制度,确保同步进行。

      要建立贺州市新改建住宅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审批制度,凡城市规划中新建住宅小区和改造项目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等设施,必须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审定,对住宅小区应规划建设学校(幼儿园)而未建的规划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已经通过审批的,市房地产开发等管理部门要切实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施工,确保小区建设与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小区建设完工后,必须通过发展改革、房产、住建、教育等部门对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的检查验收,方可对外出售。

    (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涉及千家万户,宣传、教育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布局调整的意义、目的和有关政策,把布局调整这项事关教育健康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向群众宣讲,取得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采取示范引导的方式,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学校,以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引导人民群众支持布局调整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贺州市“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
基本建设规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难问题,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现状

      贺州市农村义务教育现有教职工16734人,其中专任教师15518人;现有周转房面积15.0308万平方米,仅解决2787名教师周转需求,仅占18%,且现有住房以C级危房居多,住房条件非常艰苦;由于多年来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政府资金重点支持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学用房,无资金支持教师周转房建设,致使我市现有教师住房条件非常艰苦且周转房需求缺口巨大。

      二、 “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趋势

      根据近年来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测算,“十二五”末,贺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在校生将达到29万人,其中寄宿生将达到12.6万人,我市将有教职工16886人,其中专任教师14125人,总体趋于稳定,各年度稍有差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将大幅度增加,从而形成城镇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减少的局面。

      三、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建设目标

      各县(区、管理区)要充分考虑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行动计划等因素。坚持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的项目学校必须是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且具备一定办学规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规划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特岗教师、支教教师较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规划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建设教师周转房标准,用5年时间,新建教师周转房一批,确保在职教职工的40%能享受周转房,每套周转房面积为35平方米,每套周转房设置1房1厅1厨1卫,配置床架、书桌、椅子等生活设施,保证教师进去就能入住,切实改善我市农村中小学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能安心教学。

      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建设规模

      根据我市人口增长及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十二五”末,我市将有教职工16886人(其中专任教师14125人),按照规划目标中小学建设周转房套数小于总教工数的40%及每套35平方米、单方造价1200元/平方米、设备购置造价1000元/套标准测算,我市“十二五”期间需新建教师周转房6356套、共22.246万平方米,共需资金2.7331亿元。其中:八步区需新建1412套、需资金6072万元,平桂管理区需新建1123套、需资金4829万元,钟山县需新建1675套、需资金7203万元,昭平县需新建1068套、需资金4592万元,富川县需新建1078套、需资金4635万元。

      原则上新建教师周转房投资国家与地方配套比例按8:2负担,我市“十二五”期间需建设配套资金5466万元,每个县(区、管理区)5年共需配套资金约1000万元,每年需配套资金约200万左右。

      五、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建设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贺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十二五”教师周转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住建、人社、编制、监察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管理区)要相应成立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并制定规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等相关制度。

      (二)明确工作职责。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教师周转房建设工作的实施、督导、评估、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建设所需经费的预算、筹措及项目经费的落实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宏观监控及项目审核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建设指导及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工作;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建设过程中学校所需用地手续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教师周转房建设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统筹解决征地、供地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确保经费投入。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各级政府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教师周转房建设所需资金。一是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规定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自治区核定的比例;二是确保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投入;三是从国有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市县余额中安排资金用于教育投入;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和资金支持;五是要搞好开发性金融合作,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六是积极争取驻地企业和社会各界援助。

      (四)坚持统筹协调。结合各县(区、管理区)实际,制定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建设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同时,将教师周转房建设与学校网点布局调整、校舍标准化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贺州市“十二五”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
基本建设规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义务教育学校现状

      贺州市2010年共有义务教育学校814所,学生总数为274250人,其中寄宿生85809人,占学生数的31.3%,职工人数16734人(其中专任教师15518人),教学班数7707个。校园占地总面积577公顷,现有校舍5238栋,校舍总面积179.808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90.4419万平方米、生活用房52.4273万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9.6207万平方米,学生宿舍27.3189万平方米,现有运动场地89.0822万平方米。2009年10月,经广西华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鉴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危房较多。除之前已拆除的D级危房19.5241万平方米外,目前尚有危房面积100.1829万平方米,其中:B级危房64.5483万平方米、C级危房35.6346万平方米。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中,有小学703所,学生182124人,6035个教学班级,班均31人,但城镇大班额现象突出,部分学校班额达到70-80人。其中寄宿生6538人,占学生数的4.5%;校园占地面积353.7488万平方米,生均18.8平方米,城镇生均不足15平方米;校舍面积100.4万平方米,生均5.33平方米;城镇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装备及其他硬件设施基本达标,农村学校装备及设施落后。有初中111所(其中完中7所),学生92126人,1672个教学班级,班均55人,优质初中大班额现象突出。其中寄宿生79271人,占学生数的86%;校园占地面积223.1757万平方米,生均23.6平方米;校舍面积79.4017万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生均8.3平方米;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装备及其他硬件设施基本达标。

      二、 “十二五”义务教育发展趋势

      根据近年来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测算,“十二五”末,贺州市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在校生将达到29万人,其中寄宿生将达到12.6万人,总体趋于稳定,各年度稍有差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将大幅度增加,从而形成城镇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减少的局面。

      三、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目标

      各县(区、管理区)要充分考虑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人口增长等因素,坚持《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和《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测算校舍需求,并按照新建造价不高于1200元/平方米、加固改造造价不高于600元/平方米测算需求资金。利用5年时间,基本消除危房,按《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的中小学校舍生均需求逐步完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其他生活用房,基本实现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

      小学生均校舍面积6.75平方米(不含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均面积4.69平方米(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科学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办公用房生均面积0.55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宿室),其他生活用房生均面积1.5平方米(包括食堂、开水房,浴室、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小学生均校园占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初中生均校舍面积8.56平方米(不含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5.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均面积5.84平方米(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实验室、技术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办公用房生均面积0.78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宿室),其他生活用房生均面积1.94平方米(包括食堂、开水房、浴室、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初中生均校园占地面积达到34平方米。

      全寄宿制学校和有部分寄宿生的学校除分别设置上述用房外,应根据学生住宿人数配置学生宿舍,并相应增加教工宿舍等相关生活用房。

      四、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规模

      根据我市人口增长及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到“十二五”末,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有学生290073人(其中寄宿生125764人),按照生均需求,需加固改造校舍846118平方米(包括改扩建),新建校舍1299943平方米,完善体育场地(馆)1395725平方米,新增教育用地76.7公顷,总投资25.758亿元。

      经测算,全市“十二五”期间小学需加固改造校舍531220平方米,新建校舍590790平方米,完善体育场地(馆)863616平方米,新增教育用地31.6公顷,总投资13.0753亿元。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加固改造427320平方米、新建303233平方米;办公用房加固改造32422平方米、新建47624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加固改造58582平方米、新建107063平方米;学生宿舍加固13456平方米、新建132870平方米。

      初中需加固改造校舍314898平方米,新建校舍709154平方米,完善体育场地(馆)532109平方米,新增教育用地45.1公顷,总投资12.6828亿元。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加固改造148769平方米、新建344521平方米;办公用房加固改造13986平方米、新建49181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加固改造64725平方米、新建47297平方米;学生宿舍加固87418平方米、新建268154平方米。

      各县(区、管理区)要根据以上建设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年逐校建设,力争2015年底各中小学基本达到标准化。

      五、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贺州市义务教育“十二五”校舍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住建、人社、编制、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兼任。各县(区、管理区)要相应成立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教育部门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督导、评估、协调;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建设所需经费的预算、筹措及项目经费的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宏观监控及项目审核;建设部门负责建设指导及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建设过程中学校所需用地手续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校舍标准化建设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统筹解决征地、供地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筹集校舍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一是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规定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自治区核定的比例;二是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投入;三是从国有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市县余额中安排资金用于教育投入;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和资金支持;五是要搞好开发性金融合作,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六是今后征收的城市小区开发建设教育配套费用于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七是积极争取驻地企业和社会各界援助。

      (四)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结合各县(区、管理区)实际,制定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同时,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相结合,以校舍标准化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贺州市“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扩大我市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目前全市有3—6岁适龄幼儿89947人,在园(班)幼儿4345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幼儿3434人,占7.9%),学前三年毛入园率48.3%,在全区排名第10位(自治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52%)。共有登记注册的幼儿园19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所,占3.68%);有八步区幼儿园、昭平县幼儿园、富川县第一幼儿园等3所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每万人口在校生数为184.8人;有学前教育教职工1849人,专任教师1084人。近年来,贺州市学前教育工作得到了稳步发展。一是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稳妥推进,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二是学前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严格了办园审批手续,定期公布登记注册的合格幼儿园名单,对办园条件不合格的,坚持不予登记注册,经常性的组织对民办幼儿园的排查、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园发出整改通知书、建议搬迁选址重新申办和责令停办。三是实行对口支援,进一步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每年组织公办幼儿园开展“送教下乡”、“结对帮扶”等活动,支援薄弱幼儿园,逐步形成了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促进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学前教育发展方向和趋势分析。未来5年,贺州市3-6岁适龄幼儿预测平均每年约9万左右,各年度稍有差别,但总体趋于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被提上国家和自治区的议事日程。因此,必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幼儿园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快推进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模式;必须大力举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整顿未能达到设置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并规范管理,使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协调发展。

      (三)制约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学前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近20年来,国家重点发展义务教育,上级的项目和经费向义务教育倾斜,各级政府学前教育的基建和专项经费支出较少,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十分艰难。农村主要办学形式仍然是用小学教室办学前班,独立办园困难。二是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自治区要求2020年实现全区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只有7所,仅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3.68%,要达到自治区要求,任务非常艰巨。三是生师配比不合理,幼儿教师缺口大。按照国家规定,全日制幼儿园生师比为1:7-8,在乡镇和农村,配备比例可以适当放宽,乡镇中心幼儿园为1:10-15,农村幼儿园为1:15-20,幼儿班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目前我市幼儿园教职工仅为184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307人),生师比高达1:23.5,远远超过国家标准,幼儿教师缺口约3400人,师资配备严重不足。四是民办幼儿园监管难度大,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不稳定。民办幼儿园监管涉及教育、民政、工商、消防、公安、卫生、食品、物价、住建等多个部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难度大,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大,亟需整顿提高。另外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相对较低,幼儿教师职业成为其暂时性、过渡性的职业,队伍不够稳定。

      二、“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一)总体目标。

      1.大力举办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25%;实现每个县(区、管理区)城区有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其中贺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达到10所);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所规模达8个班以上、在园人数200人以上的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30%以上的行政村办起1所规模达2个班以上、在园人数50人以上的幼儿园(班)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教育点(农村幼儿园一般按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服务半径在1.5公里以内设1所园的标准进行布局建设)。

      2.积极抓好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建设。实现市幼儿园的搬迁建设;争创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到2015年,使全市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达到8所以上,实现每个县(区、管理区)有1所以上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

      3.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到2015年,使市区、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所在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60%以上,其中城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0%以上。

      4.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到2015年全市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50%以上;全面提高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能力,90%以上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二)年度目标。

      1.2012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幼儿在园比例达到15%以上;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达到5所以上。

      2.2013-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幼儿在园比例达到25%;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达到8所以上。

      三、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各县(区、管理区)要成立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管委)分管领导担任,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县为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幼儿园办园体制。制定学前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全市统筹推进力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完善幼儿园网点建设规划。

      (二)增加投入,保障经费。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大幅度增加学前教育投入。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规定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自治区核定的比例;要从国有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市县余额中安排资金用于教育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和资金支持,争取金融部门、驻地企业和社会各界援助;建立学前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投入结构与学前教育布局结构变化相适应,投入方式与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投入新格局;保障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正常运转,保证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落实编制,提高待遇。随着中小学校舍的布局调整和学龄儿童的减少,目前我市农村有富余小学教师约1980人,各县(区、管理区)要制定小学教师培训转岗办法,将富余的农村小学教师逐步调整到幼儿园教师岗位。同时,对政府出资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公办幼儿园,研究拟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办法,落实幼儿教职工编制。要制定幼儿教职工待遇的最低标准,保证幼儿园教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要建立稳定的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来源渠道,健全民办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四)制定政策,鼓励民办。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前教育。要建立民办幼儿园的成本核算机制,使之收费既体现市场经济规律,又符合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和宏观调控;既要维护办园人的利益,又要防止把办幼教作为牟取暴利的手段,以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各县(区、管理区)要制定《学前教育管理办法》,落实统筹协调部门,明确教育、民政、工商、消防、公安、卫生、食品、物价、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管理行为和保育教育行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六)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各县(区、管理区)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监督评价体系,将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列入政府督导工作计划,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定期和不定期对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同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定期对合格幼儿园进行公告,对检查不合格的幼儿园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附件:1.贺州市“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基本建设规划表

      2.贺州市“十二五”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基本建设规划表

 

 

 

主题词:教育  规划  方案  通知

网站地图网站邮箱:
【贺州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网站标识信息
主办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电话:0774-5123111
备案号:桂ICP备05002231号,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050号
网站标识码:4511000008,技术支持:贺州电信、贺州锐思网络
总访问量:75915712今日访问量:3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