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举报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恶劣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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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19/11/27 来信网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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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贺州市市长: 此信是举报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恶劣的销售行为。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地址:钟山县城西环路花山林场小区1栋101号。 事情原由: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向本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公园世家楼盘),本人有意向购买,并以在去年交了定金,通知于2019年11月25日到钟山县城西环路花山林场小区1栋101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是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说是他们公司统一的模板,我看了一下合同,里面的很多条款都是对他有利,对我无利的,他们是大公司有背景有后台,欺负消费者我也忍了,我说为什么要这么写,这是想表达或者要我做什么我不太明白,能跟我解释清楚吗,他们公司的销售负责人就说:“这是我们公司统一的合同,我们不做任何解释,要么签,要么走人!”,我说:“毕竟签了这份合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不解释清楚触犯了合同约定那算谁的责任呢?,我说你要是忙,你就让其他人或者你的上级跟我解释清楚。”,他们公司的销售负责人说:“我就是上级,我就是总经理,我对合同不做任何解释!!”后来我对比了一下钟山碧桂园、彰泰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他们就没有这种情况。 举报:举报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恶劣的销售行为。根据《合同法》、《民法总则》、《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合同签订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各自的责、权、利,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的权利在哪里,他们的责任在哪里? 举报1:举报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不顾消费者利益,只维护自身利益拟定霸王条款 举报2:举报钟山县新伟置业有限公司恶劣的销售行为,没有尽到出合同方解释合同条款的义务,并且出言不逊,欺负弱小的消费者,只能来信举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我只是千万个消费者中敢说真话的一个,希望市长能帮我维护好消费者权利,毕竟我们是交了很多税的,在我们最需要你们的时候,希望你们可以帮助我们!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也会将此事持续曝光出去,让这么欺负消费者的商家好好自我反思一下,他们企业只所有能发展到今天,都是无数个消费者来带的效益,水涨船高,水能涨船亦能翻船!! 希望市长能制止一下他们恶劣的行为,还市场和消费者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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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11/27 回复单位:贺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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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先与开发商协商,如协商未果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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